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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忤逆子生活不如意放火烧父母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11-21 13:30:57
本网讯(区倚) 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妻子离家怨恨父母,云南省沾益县一忤逆竟然将怨气发在年迈父母。11月15日上午,鉴于被告人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且法庭上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对其行为予以谅解等情节,法庭从轻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强(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因为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好吃懒做的赵强虽然46岁了,还是经常被村民经常喊为“二憨包”(傻子)。几年前,赵强的妻子忍受不了赵强的懒惰和游手好闲,最终离家出走。妻子离家出走后,赵强更是什么事也不做,仅靠领取低保生活。生活不如意,赵强不思悔改和自责,反而将怨气发在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年迈父母身上,造成了与父母长期不和,为此老父偶尔也会对他说服和咒骂,为此赵强更加怀恨在心。2013年5月30日晚上,赵强因琐事再次被父亲教育后,于当晚11点左右趁父母在房屋二楼睡下,用打火机点燃一楼沙发上的沙发巾致房屋起火。为阻止父母逃离房屋,赵强还用一根木条扣上房屋中门,用一把挂锁锁好前门后逃离现场。房屋起火后被村民发现扑灭,二位老人被救出。 次日,赵强被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司法鉴定,被告人赵强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被告人赵强所在村委会指定其兄长为其法定代理人。法庭上,赵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年迈的父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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