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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为牟利多次买卖红豆杉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11-21 14:17:55
本网讯(郭冬根) 男子为牟取暴利竟多次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树。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被告人方雄坤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08年7、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方雄坤以6000元的价格从兰某处购买了一棵红豆杉树,当其驾驶三轮汽车载红豆杉树干、树蔸行使在遂川县某乡公路时,听闻身后有警车追赶,便将车丢弃路边逃走。 2012年7月7日晚,被告人方雄坤以4000元的价格从马某处购买了二棵红豆杉树蔸,并用汽车运输至湖南省送与他人。 2013年3月,被告人方雄坤以13000元的价格从黄某处收购一棵红豆杉树蔸,黄某驾驶汽车将该树蔸运输至湖南省指定地点后,由被告人方雄坤以16000元的价格转卖他人。 2013年4月,被告人方雄坤以15000元的价格从黄某处收购一棵红豆杉树蔸,黄某驾驶汽车将该树蔸运输至湖南省指定地点后,由被告人方雄坤以20000元的价格转卖他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雄坤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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