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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父出头打伤执法人员砸警车被罚金三万
发布时间:2013-11-21 15:01:36


    本网讯(刘厚起 周维)  一男子为替父亲出头,打伤执法人员并砸损警车,强行阻止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邓启平罚金三万元。

    邓启平父亲邓秋生非法开办了一个引线厂,经查处后于2012年10月15日被勒令关闭,生产设备也被政府查封。2012年12月8日上午,万载县株潭镇政府干部刘某带领政府安监办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李某、巡防队员王某等人乘车联合到邓秋生引线厂调查了解非法生产情况。他们看到已被查封的引线生产设备被引线厂仍在使用生产时,遂要求邓秋生随执法人员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邓启平及其亲戚阻拦执法人员带邓秋生离开,邓启平还抓伤刘某的脸,向李某踢了一脚,之后又拿一袋梅子粉冒充硝威胁执法人员。在梅子粉被旁人夺走后,其又捡了一根木棍,阻拦在警车前面不准警车离开,后持木棍击碎警车挡风玻璃致使坐在驾驶座位王某的脸被割伤。最终,在邓启平等人的强迫下,执法人员被迫放走邓秋生。经鉴定,刘某、李某、王某伤情均为轻微伤丙级。2013年7月23日,邓启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启平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邓启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其犯罪行为与情节较轻,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罚金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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