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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感情之间
作者:李景利   发布时间:2013-11-26 09:18:35


    能成为一名法官,是我的人生梦想,在我穿上法袍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愿望实现了。对法律的热爱和对法官工作的执着,让我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在自己的梦想中遨游。但我又是一个特感性的人,会把自己的感情加入到办理案件中,和当事人一起高兴,和当事人一起悲伤。

    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过程中,我曾经因为自己把双方当事人调解离婚了,而心里难过了好一阵子,觉得自己怎么能这样办理案件呢?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案件处理中,我慢慢地学会了把自己在案件中的角色分开来看,理智地办理案件,温情地对待当事人。

    但自己心里无法跨越的坎,还是交通事故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都不愿意接,不想去处理。内心深处的那道坎,是我永远的痛。2009年春节刚过,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姨妈年仅48岁的生命。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哭得一塌糊涂。我和姨妈很亲,小时候,我在外婆家生活,和姨妈住一个房间,印象中她为我梳头,送我上学,带我一块做手工活,一块去荡秋千,并不富裕的生活里,她总是为我买那时候最奢侈的东西,带橡皮的铅笔、蝴蝶结、高梁软糖……。甚至她谈恋爱时,我也在她的自行车上。她结婚了,每年暑假,我都会到姨妈家住几天,我喜欢吃米饭,每次姨妈总是单独给我蒸一碗米,放一点大枣,看着我津津有味吃着,她总是说,我应该出生在南方,那里有吃不完的米饭。后来,我上高中,穿的是她给我织的毛衣,用的是送给我的钢笔。我用得最贵的一支钢笔,也是她和姨夫一块送给我的,一直跟随了我很多年。

    毕业了,谈了恋爱,离家很远,很少与她沟通,每年也就见两三次的面。但在心里,我一直在说等自己宽余一点了,一定好好孝敬一下姨妈,给她买一身好看的衣服,再领她和妈妈一起出去旅游。可是,结婚,生孩子,买房子,我的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能给父母和姨妈的也只是回家时的喜悦,给姨妈的承诺一拖再拖,总是实现不了。现在我连实现的机会也没有了,心中留下的只有遗憾……。

    缘于此,我拒绝一切和交通事故有关的案件和信息,甚至有时看电视,我也不看关于此类的报道。但此类案件在法院的受理案件中占百分之三十左右。在电脑自动分案的状态下,我还是分到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李某肇事后逃逸,致受害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接到案件的瞬间,我立即找庭长要求换承办人,并明确表示自己有心理障碍。但老庭长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是法律公平正义的执行者和守护者,要处理好法律和感情的问题,要敢于面对,敢于担当。如果这一个案件办理好了,就是考验自己,战胜自己,要想做一名优秀的法官,就必须把自己的感情和案件剥离开来,不能带着情绪去办案。依法办案,这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

    到看守所见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询问被告人情况,一切还算顺利,可当被告人谈到自己家里没有钱,不能赔偿受害人时,我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愤怒,我似乎回到了姨妈去世后,我们和对方谈判的场面,立即就想发火。但看看自己的一身法官制服,看看和我一起来的老庭长,我强迫自己沉默下来,强迫自己回到案件中来。大约一分钟的时间,我静下心来,做被告人的工作,谈法律的规定,谈他自己的过失,谈受害人的情况,告诉他积极赔偿的好处,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从姨妈的事件中挣脱了出来,回到案件中了。在随后的开庭、评议和宣判中,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综合各种因素,和合议庭成员一起做出了判决,被告人不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就这样圆满地划上了句号,我也跨过了自己心中的那道坎。

    再遇到此类案件,我已经像处理其他案件一样自如了。回想起姨妈的事件,我也能坦然面对了。原来,在法律和感情之间,并没有鸿沟,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既要怀着感情来处理法律问题,也要把感情和法律剥离开来,理智地审理案件,法官不仅应该感情丰富,而且要理性睿智。也许,我能公正地处理此类案件,也是对姨妈最好的告慰。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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