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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专在凌晨盗窃 流窜作案19起被判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26 10:12:49


    本网讯(付慧 汪晶)  4个月间辗转三个城市,盗窃次数达19余次,疯狂作案却只盗得零星物品。天网恢恢,两男子最终入狱。

    戴维与朱某同是江西景德镇人,因为年轻,总想着不劳而获,一不小心误入歧途,走上了砸门偷窃的道路。2013年1月2日至5月17日,戴维与朱某先后来到景德镇市、黄山市、宁国市区,在凌晨通过采取破坏沿街店面把手的方法,偷取店内电脑、现金、香烟等财物。在盗窃的19次中,有四次未窃得任何财物,三次仅窃得几十元的香烟,其他均是为数不多的现金或着电脑等,窃取财物共计价值9966元,所得赃款均被二人挥霍。2013年6月24日凌晨2时,二人正准备再次作案,当行至宁国市区某大厦附近时,因形迹可疑被宁国市巡逻民警带回盘查,由此案发。

    被询问时,戴维与朱某均承认盗窃的事实并在案发后退赃7190元。宁国市人民法院认为戴维、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多次共同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二被告属流窜作案、多次作案,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因行迹可疑被警方询问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戴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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