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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美观移栽国资委桂花树17棵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3-11-26 10:48:26
本网讯(曹强 黄聪) 古诗有云“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其意在赞扬桂花独有的浓烈芳香令人陶醉,靖安一男子为营造桂花飘香的场景,竟将县国资局的17棵桂花树擅自移栽到自家管理的山上,因而触犯刑律。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缺粮管制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5月27日16时许,被告人张缺粮携带一把剪刀、一辆板车和红色包装带等工具从香田乡红岗林场庙公台山上暂住地窜到庙公台附近的山上,将靖安县国资局委托靖安县园林管理所看护的17棵桂花树盗挖。然后将盗挖的17棵桂花树移栽到伍某承包的委托被告人张缺粮管理的山上。经鉴定,被盗挖的17棵桂花树价值36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缺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挖国有桂花树17棵,价值36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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