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微博大V”禹晋永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获刑11年
作者:涂铭 发布时间:2013-11-26 15:58:06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1月26日上午对“微博大V”禹晋永合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禹晋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52.2万元。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