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感情不和 丈夫打妻子致轻伤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26 11:31:02


    本网讯(肖婷 徐萍)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本应互敬互爱,互相珍惜,可有一男子因与妻子感情不和,与妻子发生争吵,竟将妻子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郁荣犯故意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李郁荣与被害人曹清香系夫妻,近年来被害人在外务工,很少回家。2013年2月27日晚,被害人回家后,被告人李郁荣与被害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被告人李郁荣用拳头及拖鞋殴打被害人的胸部及头部,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后被告人李郁荣及亲属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伤残十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郁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郁荣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且事发后被告人李郁荣积极抢救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李郁荣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