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湖北崇阳一中学保安强奸智障少女获刑4年
作者:刘志月 吕杰    发布时间:2013-11-27 11:17:37


    见智障少女来校玩耍,中学保安竟起色心将其带至租房内过夜并强奸两次。经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检察院公诉,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4年1个月。

    今年1月15日13时许,17岁的智障少女刘某到崇阳县某中学玩,正在值班的门卫王某将其留在门卫室不许离开。晚上下班后,王某将其带到租房内留宿,当晚两次奸淫刘某。次日清晨刘某回家后,因其一夜未归,家人再三询问并查看其内衣发现有疑似精液污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到案后,承认了有关案件事实。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