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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子轻信姐夫一面之词 盗伐林木获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3-12-02 10:56:20
本网讯(祝文锋) 仅凭表姐夫一面之词,未联系山主就到山场上盗伐林木。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陈永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2012年10月份,被告人陈永金想做倒卖木材的生意,于是叫表姐夫廖某帮忙联系。廖某于是打电话联系山场的山主,山主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廖某却告知被告人陈永金山主同意了。在未确认是否取得山主同意,也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雇请6名民工砍伐林木。后经折算,被告人陈永金盗伐林木的活立木积蓄为18.228立方米。案发后,陈永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永金在未取得他人同意且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他人经营管理的山场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陈永金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陈永金所盗伐的林木全部被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陈永金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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