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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外出执行经历
作者: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李霞   发布时间:2013-12-02 13:52:26


    来湖南省石门法院上班工作已1年有余了,从政工室到办公室一直都从事文秘工作,最近因我院集中执行被临时抽调到执行局,亲身体验到执行工作的实际操作。虽能想象到审判一线干警尤其是奋斗在执行战线上干警们的不容易,可当我真正跟随外出执行任务时,那种深刻的体会是坐在办公室无法体验到的。10月31日,我就跟随带我的执行局干警虞盛元(我亲切称呼他为“师父”)前往津市监狱搞执行,这是进法院来的第一次外出执行。

    经过一上午的资料准备,将近中午时分,我和师父两人连同执行申请人一道前往津市监狱。大概经过1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顺利抵达津市监狱调遣中心。由于是生平第一次来监狱,一想到关押很多犯人,心中不由得有些紧张和害怕。此次执行的案件主要是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向工商银行石门支行借款50万元,因被法院判决限期偿还却又无法履行而被石门支行申请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此次前来监狱的主要目的是提押陈某做一个执行笔录,并进一步收集合同方面的执行证据。由于提请犯人要先去监狱总部开提请证明,加上总部与调遣中心相隔20多里以及修路影响,我们沿着泥泞小路来回办理手续花费了大半个小时。好不容易办好手续,见到被执行人陈某后,在做笔录的过程中,陈某情绪很激动并粗口不断,师父始终保持极大的耐心安抚他的情绪并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渐渐地陈某情绪稳定下来了并配合做笔录。

    经历了才能懂得!通过此次外出执行,我深刻体会到当别人坐在办公室悠闲的时候,我们执行局的干警们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外劳苦奔波,牺牲休息时间,发挥出从上班八小时延伸到下班八小时,从工作日到周末的“五加二”、“白加黑”精神。这些不是坐着点击鼠标就能体会到的,只有切切实实地经历了这样的执行才能明白和懂得。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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