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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90后”小伙网购开锁工具入户行窃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02 14:38:15
本网讯(王松 蒋敏) 2012年底,周伟和赵强为了弄点钱花,从网上购买开锁工具,潜入小区入户盗窃,窃取财物案值2万余元。2013年12月2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入户盗窃案,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周伟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赵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观察电表转速,锁定行窃目标 周伟和赵强是两个90后小伙,初中毕业后无所事事,整日泡在网吧等娱乐场所。2012年底,因为缺钱花,两人打起了盗窃的歪主意,经过一番“合计”,两人决定对那些没有监控,人员混杂,管理疏松的老小区下手。两人进入小区以后,先在单元门口观察住户的电表,电表基本不转且转速稳定的,说明家中没人,基本锁定行窃目标。 网购开锁工具,实施入户盗窃 为了实施盗窃,周伟事先网购了开锁工具。据周伟交代,所谓的开锁工具是由钥匙坯子和摇板简单组合成的,根据待开锁眼的大小找准相应钥匙坯子,并装在摇板上就变成一个“T”型的开锁工具,但开门成功率很低。周伟依照事前已锁定的目标逐户开锁,只要是能成功进入的,基本上不会空手而回。2012年底短短的一个月,两人利用这种方式实施了多起入户盗窃行为,盗窃金银饰品、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 东窗事发,90后小伙因盗窃罪被起诉 2013年初,周伟和赵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3年12月2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入户盗窃案。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予以采纳。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均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伟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赵强主动退还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周伟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赵强犯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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