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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流窜多地以加盟之名行骗11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02 16:00:50
本网讯(董泽涵) 2013年3月以来瑞昌、德安、修水等地的乡村小店陆续出现了一位新农村连锁超市的业务员,为村民宣讲了极其优惠的加盟政策,可当这些靠小店维持生计的店主交纳了一定的费用购买了产品后,才发现这批商品中除少量的食品类为真货外其余的产品均为假货。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胜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3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彭胜华伙同陈永洪流窜至江西省瑞昌市、德安县、彭泽县、修水县、安徽省安庆市等地,以加盟新农村连锁购物超市、华润万家购物连锁超市为名,并以免费赠送货架、笔记本电脑、产品优惠返利为诱饵,将假冒商品在上述地区农村进行销售,非法牟利。共诈骗11人次,得款50412元,其中属正规商品的价款为5709元。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主动帮被告人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诈骗过程中有价值5709元的正规商品应从涉案总金额中剔除,鉴于被告人家属积极帮助被告人退赔赃款且被告人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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