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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小偷搭人便车却偷其钱包被判拘役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3 09:27:41


    本网讯(黄戌娟 赖雅静)  “居然还有这样不知好歹的人!”货车司机陈国良在庭审上愤愤地说道。见顺路,他好心免费搭乘家住湘潭县中路铺镇的何文亮回家,哪知他中途就要求下车,下车后,陈国良的钱包却不见了,原来被何文亮“顺”走了。近日,湘潭县法院对何文亮犯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2013年8月26日上午8点,何文亮在湘潭县二大桥北拦了陈国良驾驶的货车,请求搭乘便车。陈国良见顺路,便答应了。上车后,何文亮看到陈国良放在两座位之间箱子上的钱包,就用自己的挎包遮挡,连同钱包一起拿到手上,并将钱包藏于裤口袋后。到了二大桥南,何文亮要求下车,陈国良停下车让他下了车。陈国良没走多远就发现自己钱包被盗,于是返回找到了何文亮并报了警。在将何文亮带至派出所的途中,何文亮将钱包藏匿于警车内被公安干警发现并查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将钱包、包内现金2500元及陈国良的身份证、银行卡还给了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文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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