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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男子贩卖冰毒11.6克麻果1粒领刑七年罚一万
发布时间:2013-12-03 10:58:58
本网讯(占丽莉) 2013年11月29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黄国贤、董志方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国贤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董志方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3年元月份,被告人黄国贤、董志方等人商量回东乡县城贩卖毒品。两被告人返回东乡后四处联系吸毒者销售毒品。被告人黄国贤联系揭冬平(另案处理),从揭冬平手中赊得58克冰毒、50个麻果。两被告人在元月底至二月初先后两次销售冰毒11.2克、麻果1个给一吸毒者,得款2800元。2月初,又销售冰毒0.4克于“平国俚”(身份未查清),得款200元。部分毒品被两被告人用于吸食及退回揭冬平。 一审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国贤、董志方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1.6克及麻果1粒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国贤、董志方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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