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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刺激参加QQ群聚会 老总强奸醉酒女获刑三年
作者:马超 熊鹰   发布时间:2013-12-04 10:05:35


    王某在参加一个QQ群好友聚会时认识了女子李某,聚会结束时,李某已经喝醉了,王某便将其带到酒店发生了性关系。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被告人王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王某大学毕业后就来到昆山工作,经过几年的打拼,自己开了一家工厂,妻子温柔贤惠,儿子乖巧懂事,已是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但王某却总想寻求一些刺激,经常参加一些聚会,寻求发生一夜情的机会。

    2013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在参加一个QQ群好友聚会上认识了女子李某,聚会结束时李某已经喝醉了,王某便将李某带到酒店,趁李某熟睡之际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便离开。待李某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赤裸,感觉不对,连忙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趁李某醉酒熟睡之际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听到上述判决,想到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王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官提醒:王某原本有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但他没有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在诱惑中迷失了自己,最终失去了自己的幸福。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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