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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因扔生日蛋糕起纠纷打伤他人均获刑(时效性差)
发布时间:2013-12-04 10:19:04


    本网讯(储德水)  2013年8月8日,信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蔡东与朋友刘飞吃火锅时,邻桌赵强等人因庆祝过生日将蛋糕扔在刘某身上,双方发生争执后演变为斗殴,并导致一人重伤,肇事者依法受到法律惩处。

  2013年4月18日,蔡东和刘飞等人在步行街九庄火锅店吃饭,赵强等人在隔壁桌庆祝过生日,由于太兴奋了将蛋糕扔到了刘飞身上,双方发生了争执,蔡东便打电话叫来梁栋过来帮忙,后梁栋、蔡东在信州区房地产大厦门口与赵强、潘阳等人发生打斗,梁栋用随身携带匕首将潘某、赵强等人刺伤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潘阳肝肺破裂及左前臂创口被锐器所致,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栋、蔡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蔡东有自首法定减轻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梁栋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梁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蔡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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