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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讨债未果想“歪招”非法拘禁他人被抓
发布时间:2013-12-04 10:47:49


    本网讯(彭振林 王永军)  讨债不成却强行拘禁他人,近日,湖北省潜江法院以被告人柳林、被告人熊衍涛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陈山因个人建房向被告人柳林借款。2013年10月7日下午,被告人柳林邀约被告人江万通至潜江某酒店,商量向陈山索要欠款一事。7日19时许,陈山来到酒店与被告人柳林商谈还款事宜。到23时许,因陈山不能及时还款,被告人柳林和江万通将陈带至一租住房内,要求其打电话筹钱还款。直到第三日上午,陈妻给付被告人柳林8000元后,被告人柳林驾驶汽车将陈转移至某酒店一房间,继续逼陈打电话筹钱还款。9日下午17时许,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在某酒店将陈山解救,并将被告人柳林和江万通抓获。二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其非法拘禁陈山的上述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林为索取债务而邀约被告人江万通非法拘禁他人,二被告人之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柳林、江万通均行为积极,其作用、地位基本相当,本案不宜区分主从犯,但被告人江万通的作用相对较小,故对被告人江万通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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