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贪心男”捡到车钥匙将车骑走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4 13:33:54


    本网讯(钱浩然)  绩溪县一小伙捡到别人丢失的电动车钥匙后将车骑走。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戴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8月,被告人戴强在河边散步时,捡到了一串电动车钥匙。戴强一时糊涂起了贪念,没有将其还给失主或是交给相关部门,而是利用钥匙上的遥控锁找到了停放在旁边的电动车,并将该电动车骑走,据为己有。失主报案后,戴强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28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28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