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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一农民"武装护鱼"遭小偷举报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12-05 11:47:14


    本网讯(兰有斌 梁弄璋)  保卫自己的财产,有什么过错?但方法不对,也被判刑。12月4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陈羲,江油市一丘区乡镇的农民,1963后生。去年,陈羲承包村里一口鱼塘,用来养鱼。养到今年,鱼长大了,就老被贼掂记,经常有人来偷鱼。陈羲只好在鱼塘边搭个窝棚看守。但还是时不时有小偷来偷。

    怎样才能把小偷镇住呢?陈羲想起,老屋的阁楼上有一杆以前爷爷用来打猎的火药枪。说起这杆枪,还是解放初剿匪那阵儿,爷爷因带路有功,直捣匪巢后,政府奖给爷爷的。

    爷爷去世后,父亲就在枪身上涂满黄油,之后用油纸和塑料布包裹好,放到干爽的阁楼上。陈羲把枪拿下,擦掉黄油,猎枪发着钢蓝,跟新的一样。为了试枪,陈羲设法搞了点儿铁砂、火药,他把弹药装进去,一扣扳机,“嗄勾儿——”声震山野。

    此后,陈羲在鱼塘边巡逻时,就扛上这杆枪。村中的小偷以为那“烧火棍”是用来吓人的,还是悄悄拿上网来偷鱼。陈羲发现“敌情”,朝天放了一枪,吓得小偷屁滚尿流。

    小偷跑去向村主任报告,说陈羲非法持有枪支。主任前来问陈羲有持枪证吗?陈羲说:“这是解放初政府发给我爷爷的,那时需要什么持枪证啊。”“那就得上交公安部门。”“这是文物,我不交!”陈羲倔犟地说。主任就报了警。

    警察走进陈羲鱼塘边的窝棚搜查,搜出火药枪一支,铁砂0.1克,火药0.45克。

    法院审理认为,陈羲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陈羲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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