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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一惯犯专进网吧盗窃手机现金被判8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5 09:42:59
本网讯(储德水) 一惯犯专门趁网吧网民熟睡或者不备盗窃其手机,2013年11月20日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宇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宇先后在2103年2月份至5月17日,分别窜入“奔奔网吧”、“水晶宫网吧”、“据点网吧”、“华港空间网吧”、“金泰网吧”趁网民熟睡或者不备盗得手机5部和现金2600元,其中手机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价值为598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8585元,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宇自愿认罪,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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