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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偷配好友钥匙入户盗窃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12-05 09:59:52


    本网讯(苏国仲 蔡绍斌 张霖玉)  谎称到好友家休息,私配房门钥匙,调虎离山请好友吃饭,杀个回马枪入户盗窃。看似天衣无缝,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日前,该被告人徐漳勇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被告人徐漳勇与被害人陈某是同学,因囊中羞涩,得知同学开手机店,竟动起歪脑筋。2012年10月28日12时许,徐漳勇称要到陈某家睡午觉,取得了陈某租住在建阳市南洋新村南威宾馆对面2楼的钥匙,17时许,被告人徐漳勇瞒着陈某,私自到建阳市汽车站斜对面一配锁摊位配了一把陈某家的钥匙,并伺机行窃。随后在前往陈某手机店与一共吃晚饭。当日23时许,徐漳勇借口与陈某吃夜宵,将其约至建阳市宝山路夜点摊后慌称要去向一个朋友借钱,打的折回的陈某用事先配好的钥匙进入陈某租住房内,将房间床尾处凳子上的一个内含18部手机和1200元的黑色挎包盗走,并藏匿于租住房楼下道旁的一棵树下,再返回夜点摊与陈某继续吃宵夜。次日凌晨2时许,陈某与徐漳勇一同回到陈某租住处发现物品被盗后决定报案,徐漳勇随即说其因有犯罪案底,不想与警察相见充充离开现场。徐漳勇从藏匿处取得挎包后,连夜乘出租车前往邵武市,后又换乘火车至湖南省株洲市,将18部手机以100至900元不等的价钱销赃,所得被其挥霍一空。经鉴定被盗手机共计价值24114元。

    案发后,民警发现现场无被撬痕迹,屋内翻动痕迹明显,经过调取现场附近监控,一可疑男子手中所持背包跟失窃背包一致,经受害人辩认出系徐漳勇,公安机关于2012年11月23日对其上网追捕。徐漳勇将脏款挥霍一空后返回建阳,在都市网吧上网时被抓获。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漳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犯罪前科、入户盗窃、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情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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