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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快递员利用工作之便三次盗客户手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05 14:20:41


    冯某原系三亚市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其见财起意,利用工作之便,连续多次偷盗客户手机。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2013年3月17日20时,冯某在公司分拣货物时,见一货件内装有一部小米二代手机,所附发票载明金额为1999元。冯某见财起意,遂将手机盗走,并以17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陌生女子。经鉴定,手机价值1949元。同年3月23日17时、3月25日5时许两次再次以同样的方式作案,鉴定两次手机分别价值人民币2499元、 1949元。

  三亚市该快递公司负责人接到顾客反映包裹丢失情况后,通过监控发现冯某的盗窃行为后,遂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干警于2013年3月28日将冯某抓获,并扣押其于3月25日盗窃的小米手机一部。经调查,冯某对其盗窃三部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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