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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一男子诱骗女童为其“打飞机”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3-12-05 13:51:20
本网讯(汪次安 陈紫英) 12月5日,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该县龙仙镇现年25岁的男子沈轲诱骗两名未满14周岁的女童为其“打飞机”,被该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沈轲,1988年6月1日出生,大专文化。2011年11月17日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9月7日刑满释放。 2013年8月2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沈轲在翁源县某公园门口遇见小丽、小雯(化名,女,均为2002年出生)便心生歹意,于是以大街上有乱涂乱画的卫生情况上前搭讪,随后3人去到公园的草地上,沈轲又以小学生早恋、打架为话题与两被害人聊天,后因下雨3人离开公园,途经建设一路某招待所时,沈轲以避雨为由在该招待所开了一间房,将两被害人带入房间并将房门关上。随后,沈轲脱光衣裤躺在床上叫两被害人为其按摩全身,接着又要两被害人用手为其抚摸生殖器,直至其射精后才让两被害人离开。 小雯回家后向其父提起此事,其父马上报警,公安机关不日将犯罪嫌疑人沈轲抓获归案,嫌疑人沈轲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翁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沈轲无视国家法律,为寻求性刺激,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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