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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地气”
作者:丰新华   发布时间:2013-12-05 15:58:50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不知不觉我已在基层法庭工作近十年。作为身在农村法庭一线办案法官,我以前以为我天天在接地气。但不久前在工地上化解了一起案件后,在工地上看到老王朴实的笑脸,让感到这是我真真正正的第一次接了地气。

    原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老王,为了让十岁的聋哑儿子上学,跟着同村的小包工头老刘到建筑工地干活,刚干三天,快下班时,在四楼粉刷外墙时,因没系安全带,从四楼吊篮里掉了下来,直接掉到地下室。不幸中万幸的是,因地下室及时回填了土,没有砖头石子等硬物,才没有生命危险。老王高空坠落的结果导致三根肋骨骨折,脾脏破裂,被送往商丘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老王在商丘住院期间,虞城工地的小包工头老刘与大包工头老赵发生了分歧,原因是两人一开始的口头协议,2000元以下的事故由老刘负责赔偿。反之,2000元以上的事故则由老赵负责包赔。虽然包工头之间有所推诿,但毕竟心存顾忌,都不想把事情搞大。只要老王家人催缴住院押金催得紧了,到都能像挤牙膏似的挤出押金来。

    随着这栋十八层高的楼房即将竣工,因老赵不是本地人,老王一家人想彻底一次性了解的想法愈来愈强烈。听说本月25日是县长接待日,于是,老王家人带着十岁的残疾儿子到县信访局信访。接访县领导全面了解相关案情后,认为由法院处理更为稳妥,遂开了介绍信建议到法院处理。

    根据主管院长的安排,我作为这起未诉先访的摔伤事故的承办法官,在虞城法院立案信访接大厅见到了半信半疑的老王家人。我热情的端茶倒水,到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老王家人一见到我,就毫不客气的说,我们来法院是来找院长的,给你说了你也处理不了。为了不给领导找麻烦,更为了消除老王家人对我的误解。身负重任的我,只好把我在法院练就的“十八般武艺”不遗余力的使了出来。好在对法律了解不多的老王家人,也是个明事理的朴实农民,在我不认其烦的解释法律规定情况下,我在纪录口头起诉笔录时,不再坚持原先没有任何依据的过高期望,同意按法定项目和法定标准赔偿。

    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当走下步给老赵打电话时,本以为他会给法院面子到庭时,孰知他竟说你们法院不发传票我没法去,我刚想解释两句,直接挂掉了电话。给老刘打电话,也没得到好气,你们法院不传“老虎”传“苍蝇”,是不是你们法院偏袒大包工头。看样,我对调解该案的困难预想的还不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没办法,看样只有到工地才有可能解决该案。我把我的想法先后向庭长和主管院长作了汇报,得到了他们的一致支持,并要随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我和同事到了尘土飞扬的工地,正在打电话的老赵,或许是被我们的诚意所感动,竟彬彬有礼的对我们连连赔不是,并让我们到了他的板房指挥部。刚一落座,我正想开口,好像憋了一肚子委屈的老赵,滔滔不绝的讲起了自己的苦衷,摔伤的老王,刚在这个工地干了三天,自己不但把老王的医疗费全垫上了,对方不但不理解,反而唆使同村的十余位工人停工,致使同期的其他楼盘早已竣工,自己承包这栋的楼盘现在找人都没谁干,今天早晨还被发包商狠狠的数落了一顿,并说再延长工期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你们法院打电话时,我正在气头上,你们法院也别见怪。我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我见老赵这样开诚布公的和我们谈,我半开玩笑的和老赵说,我们法院这不是救你来了吗?于是,我和这个懂点法律知识的老赵,先解释了转包没有建筑资格的施工队应承担的责任等法律规定,再介绍了老王一家的实际困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多轮攻防战,老赵在给老刘打了个电话沟通后,同意了法院的调解方案,即除去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支付给原告老王18000元。

    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后,经过法院开导的老赵当即拿出18000元现金,在即将停止停工的工人的围观下,如释重负的原、被告,脸上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笑容,那朴实的脸上绽放的笑容,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在回去的路上,我不由得的想,法官只有真正的“接地气”,才能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应该是包括我在内每一名法官职业生涯追求的目标和使命!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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