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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医生”为五孕妇非法实施节育被判7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6 09:33:46
本网讯(彭振林 王永军) 近日,湖北省潜江法院以被告人李朝凡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李朝凡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潜江某医院内先后为孕妇张清、刘娟等五人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朝凡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告人李朝凡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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