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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可帮减刑骗得近五万获刑二年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6 10:14:22
本网讯(谭国军 黄俊灵) 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危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危强因伤在东乡县骨伤科医院治疗,与同一病房的徐度明聊天时,被告人危强谎称自己以前因犯罪被判刑15年,因其有熟人,所以二三年就出来了,徐度明就说他有一同乡的女儿陈爱娜因犯罪被判刑,问危强是否有办法保陈爱娜出来,被告人危强就说叫当事人本人过来谈,徐度明就把陈爱娜的父亲陈接文带过来和被告人危强见面,后双方谈好陈接文花费8万元,被告人危强就把陈爱娜弄出来。自2012年7月27日至9月14日被告人危强先后十一次以需要钱探路、找人、办手续等理由从陈接文处共骗得49800元,该款现已被被告人危强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危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49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危强归案后能如实交待其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危强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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