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春泉) 男子为谋取钱财,竟用安眠药迷昏被害人。近日,被告人张明亮被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3年5月14日,被告人张明亮自称姓李在上高墨山结识谢金莲(女),双方互留手机号码。5月15日上午,被告人张明亮通过手机短信约谢金莲到万载,并在万载英发住宿部开了304、305两间房,当天下午17时许,被告人张明亮从万载租乘赣CX9129出租车到上高墨山接谢金莲,与谢金莲乘坐该车返回万载,到万载后,被告人张明亮将谢金莲带至英发住宿部304房,在房间内,谢金莲吃了被告人张明亮提供的饭菜、水,被告人张明亮还提供一种胶囊给谢金莲吃,待谢金莲昏睡过去,被告人张明亮趁机劫走谢金莲随身携带的6000余元人民币、一个黄金手镯、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于第二天凌晨3时逃离英发住宿部。201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明亮被抓获归案。经万载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劫走的黄金手镯、黄金项链、黄金戒指价值共计人民币30411元。经宜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谢金莲的尿液中含有安眠镇静药佐匹克隆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明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麻醉药物麻醉谢金莲,劫取谢金莲财物,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明亮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9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