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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前科男进行“推积木”赌博抽头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06 10:52:22
本网讯(青锋 建明) 年仅20余岁,却先后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内又犯赌博罪,构成累犯被再次判刑。12月5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元宣判,以其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作案工具及非法所得依法没收。 2013年8月22日,被告人赵元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在城固县某酒店客房开设赌局,组织10余人进行“推积木”赌博。依照锅中赌资满1000元即抽100元,以此类推。当日城固县公安局三里桥派出所对酒店进行治安清查时,将赵元一伙当场查获,现场缴获该赵从赌博中抽头渔利共计106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元伙同他人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赵元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本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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