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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一女子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09 09:41:30


    本网讯(兰有斌 梁柱生)  明明干着犯法的勾当,却认为没有犯法。直到听了法官的宣判,才仰天慨叹:“天哪,还有这种罪名,俺第一次听说!”12月6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陈丽,女,1969年生,四川江油人,中技文化,无业。在自谋职业过程中,看到江油市含增镇一单位的房子空着,觉得“太可惜了”,就弄来赌博游戏机,为他人提供赌博服务;又叫人两个亲戚,为赌徒提供收钱、上分、兑钱等服务。

    两个月后,被江油市公安机关查获,当时参赌人员10人,赌博机25台。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陈丽开设赌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法盲陈丽一听,张大了嘴巴:“天哪,还有这种罪名,俺第一次听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第53条、第64条、第67条、第72条、第73条之规定,判决陈丽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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