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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惯犯法庭耍赖 法眼如炬依法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09 10:54:11


    本网讯(苏国仲 蔡绍斌 张霖玉)  出生于1940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七旬老汉本性难移,流窜多地,专盗金店,落网后在法庭上倚老卖老,通过坐地痛哭、撞桌角、撞墙壁等伎俩给法官施压以求轻处缓刑。然而法官办案全凭事实证据,岂可受无赖要挟。近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建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陈文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的一审判决。

    2012年6月15日11时许,陈文清窜至永安市燕东仿古街路口53号金祥福首饰店内佯装购买金转运珠,店员余晓琴拿出一些转运珠给被告人陈文清挑选时,陈文清趁其不备拿了6颗价值2335元转运珠放在口袋里并迅速逃离现场。店主刘启锡发现转运珠被盗后在大小街路口将陈文清追回并报警。同年6月16日15时许,陈文清又窜至明溪县雪峰镇解放路42号金店内佯装打黄金戒指,见店主张清娘剪完金子后将那块大的金子摆在桌面上,遂趁当时张清娘俯下身捡从大金块上剪下不慎掉落在地上的小金块时,将桌子上的大金块(价值11934元)拿走并迅速逃离现场。当日,民警在供销招待所208房间将被告人陈文清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的黄金金块。同年10月11日17时许,陈文清又窜至建阳市西街巷的金花金行佯装买金猪,店主温金花从柜子里拿了几袋首饰放在柜台上给陈文清挑选,陈文清右手假装挑选,趁温金花不备时左手从柜台上拿了一袋首饰放在裤子口袋内,随后离开金店。温金花发现被盗后追上陈文清,陈文清遂将赃物交出,经清点,被盗袋子里有二个白金钻戒、一对白金耳环、一条白金项链、一条白金脚链。经鉴定,被盗白金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21811元。

    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陈文清一方面提出现已73岁高龄,脑部患有肿瘤,母亲93岁高龄,妻子骨折瘫痪在床,另一方面又在法庭审理期间通过坐地痛苦、撞桌角、撞墙壁等手段给法官施压,以求判处缓刑。审判法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了公正依法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文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有多次盗窃且有盗窃犯罪前科,在侦查阶段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自愿认罪且本案全部赃物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温金花的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文清曾有盗窃犯罪前科,且其在被公安机关两次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新的盗窃行为,其人身危险性较大,不符合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缓刑适用条件,故对被告人陈文清不宜适用缓刑。被告人陈文清不服,提起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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