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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人关系暧昧 妻子起歹意入户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09 11:25:13
本网讯(胡向左) 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良姬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2日晚,被告人彭良姬因其丈夫与王花鹰(化名)关系暧昧,找到王花鹰家理论。见王花鹰家中无人,遂将放在房间床上的手机和钱包拿走。案发后,被盗财物悉数归还了被害人王花鹰。后被告人彭良姬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良姬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彭良姬能主动归还被盗物品,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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