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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友因赌资起纠纷 一刀捅来四年刑
发布时间:2013-12-10 09:03:30
本网讯(谭国军) 近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黄成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2日20时许,被告人黄成富与梁进华(被害人)等人在东乡县孝岗镇电信局旁何家巷查火茂棋牌室打牌,双方约定打牌至22时30分。打牌至21时51分许,被告人黄成富与梁进华因赌资发生纠纷,被告人黄成富说不打了,因梁进华输了钱便要求黄成富等人要打到22时30分才能走,被告人黄成富不从并起身欲走,梁进华便在后面拉住黄成富不让他走,后两人发生推扯,两人推扯至棋牌室放厨具的台子旁时,被告人黄成富便从台子上拿起一把刀朝梁进华左腰部捅了一刀,致梁进华受伤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成富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故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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