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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猥亵13岁女孩 男子获判一年半
作者:潘从武 赵永红 发布时间:2013-12-12 09:56:38
大龄无业男鲁某与离异的林女士结婚后,竟趁13岁继女熟睡时对其猥亵。12月11日,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鲁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鲁某年近40岁,十年前从甘肃老家来乌市打工。 因为没文化,也没固定工作,鲁某一直没有成家。3年前,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离异女子林女士,见林女士一人带着女儿生活不容易,鲁某便时常对母女俩嘘寒问暖。时间一长,林女士对鲁某产生好感,也想为自己和女儿甜甜找个依靠,便与鲁某结婚。 今年8月底的一天,鲁某凌晨醒来上完厕所,见另一房间里的甜甜正在熟睡,心生歹念,对13岁的甜甜进行猥亵,甜甜惊醒后拽住鲁某,向母亲大声呼救。 鲁某赶紧向林女士认错,说自己一时鬼迷心窍,又惊又怒的林女士随后向警方报案。 乌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鲁某犯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鲁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官说,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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