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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法院陪审员统一佩戴“工作牌”出庭陪审
发布时间:2013-12-12 09:32:02


庭审现场

    本网讯(李建明 童云英)  2013年12月10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人民陪审员佩戴本院统一制作配发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牌”出庭陪审。

    自12月5日起,法院人民陪审员均需佩戴“人民陪审员工作牌”参与庭审。陪审员工作牌底色为藏青色,庄严肃穆,顶端为鲜红审判徽章,中左部为人民陪审员一寸彩照,中右部上为人民陪审员姓名,中右部下载明“人民陪审员除不能担任审判员外,与审判员同权”。工作牌整体上庄严醒目,特色明显,易于识别,与法官装束、法庭氛围融为一体,能有效彰显合议庭的庄重气氛,能有效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热情,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标志着铅山法院的司法民主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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