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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舍“摇钱树”辞工 殴打职员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3-12-12 09:42:45


    本网讯(熊苗苗)  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老板不舍得业务精湛的技术员辞职,扣留技术员所交的2000元押金不还,想以此逼技术员留下,不料最终矛盾升级以致打架互殴。12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薛涌管制两年。

    被告人薛涌自2009年起经营一家专门订做移门的门面,并于2010年雇用周青为技术员负责移门的安装与维护工作。周青与薛涌是同乡,并且待人诚恳,工作认真踏实,精湛的业务能力为薛涌带来过不少利润,堪称是薛涌的“摇钱树”,所以薛涌也与周青兄弟相称,两人私交甚好。然而2013年8月17日,周青以和妻子分居两地不方便为由,向薛涌提出辞工,并要求结算当月工资与押金。薛涌自然舍不得周青这棵“摇钱树”就这样离开自己,于是将当月的工资立即发给了周青,想以此感动周青让其留下。不料周青仍坚决要求离开,并要求返还所交的押金2000元,薛涌这下就变了脸色,说要推迟到年底才能退回,企图让周青再帮自己打工至年底。第二天,周青及其岳母何兰花一起来到店里找薛涌,要其马上退还所交押金,薛涌见到昔日称兄道弟的周青还带了“帮手”来,大发雷霆,仍坚持要到年底才肯退回押金。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进而发展为互殴,打斗过程中,薛涌用拳头打中了周青的胸部,后被周青的岳母何兰花劝开。周青恼怒下冲出店门拾起1片铁皮就要打薛涌,没想到薛涌是个“练家子”,一记“空手夺白刃”就抢过铁皮,再次用拳头猛击周青的胸部,直至将其打倒在地。经法医鉴定周青左胸第3、4、5根肋骨骨折,伤情为轻伤甲级。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薛涌退还给被害人周青押金2000元,薛涌家属与周青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周青住院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3000元。薛涌的行为也得到了周青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涌因归还被害人周青所交的押金之事与周青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薛涌将被害人周青打伤,致周青的伤情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薛涌的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薛涌当庭认罪,且薛涌的亲属与周青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周青的全部损失。被告人薛涌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周青的谅解。对被告人薛涌分别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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