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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专项调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作者:胡娜 张永荣 发布时间:2013-12-13 09:34:03
近日,海南高院民一庭对今年1-8月全省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 去年,全国人大对《民事诉讼法》做了较大范围的修改,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这是此次民诉法修改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为确保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在海南顺利开展,去年12月26日海南高院出台文件,明确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立案标准等相关问题,指导全省法院开展该项工作。 调研发现,全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基层人民法院当中,儋州、海口龙华区、保亭三家法院适用案件数居前三位,占总适用数的53.53%。已审结的小额诉讼案件,调撤率为72.63 %,儋州法院调撤率再次居首,昌江法院、三亚城郊法院次之。海南未出现小额诉讼程序转为简易程序情况,仅有4件小额诉讼案件转为普通程序。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各种民事纠纷数量不断增长,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日益增加。小额诉讼程序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合理匹配司法资源,其以更加简易化的程序设计、低廉的诉讼成本以及便捷高效的裁判过程,大大满足了当事人以最低诉讼成本,最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然而,由于小额诉讼程序规定的是法定适用模式,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法官仍惯于使用传统程序办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认定标准不统一,致使小额诉讼在海南适用率较低,其快审快结的优势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海南法院将规范立案标准,强化审理程序,保证案件质量,提高调解率,提升案件处理效果,对当事人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出异议严格审查,避免小额诉讼程序空置。 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形成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氛围。加强法官学习教育培训,加深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主动适用该程序的积极性,让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的优势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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