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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自砍伐购买林木被处管制二年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3-12-13 09:11:41
本网讯(朱黎源) 被告人购买他人林木,在未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购买的树木。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明生犯滥伐林木罪,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己交清)。 2012年10月,被告人邓明生以4900元山价判买新邵县巨口铺镇程井坳村李均高所有的灌木岭地段的树木,2013年4月,邓明生又以2380元山价判买巨口铺镇石板桥村唐彬莲、欧阳战红、欧阳超所有的杨家排地段的树木,对两次购买的树木未经林业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雇请民工实施采伐。经鉴定:采伐灌木岭地段林木蓄积量为20.92立方米,杨家排地段林木蓄积量为45.98立方米,合计66.9立方米。 案发后,被告人邓明生主动到森林公安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向林业部门缴纳滥伐林木补种费1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明生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邓明生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缴纳滥伐林木补种费15000元,且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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