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柳州审理刘如刚等12人涉黑案 涉嫌暴力逼迁
发布时间:2013-12-13 09:01:21


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
12名犯罪嫌疑人受审。

    本网讯(韦林汕)  2013年12月12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如刚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参与暴力逼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庭上受审。

    根据检方起诉书指控,2011年以来,刘如刚伙同李润蕾纠集莫玉陆、戴碧森、范华元等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并在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刘如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绝大部分成员均因犯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有的是“二进宫”、“三进宫”。2011年至2012年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刘如刚的领导、指挥下,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对柳北辖区乃至柳州市的整个社会环境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

    检方起诉书中显示,刘如刚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无任何动迁、拆迁资质的情况下,采用口头威胁、砸楼梯、砸铁门、放炮仗、泼粪等非法手段,逼迫本市柳北区胜利小区和滨江世纪城未搬迁户与房开公司签订搬迁协议并迅速搬迁。与此同时,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向被害人石某、谭某索要钱财,对被害人李某的办公楼进行打砸。并且多次采用非法手段,帮他人追债、插手纠纷等。

    在12日的庭审中,12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起诉书所指控犯罪事实表示否认,认为上述事实全部不属实或者大部分不属实。当天受审的犯罪嫌疑人以不知情或记不清为由,否认自己参与黑社会组织以及进行相关犯罪活动。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