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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银行人员以办高额度信用卡诈骗钱财
发布时间:2013-12-13 09:23:50
本网讯(黄常凯) 福建省福鼎市一女子以帮助办理高额度信用卡等理由为诱饵,先后骗取被害人4.506万元,终受法律惩处。日前,福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郑文(化名)因搭乘被害人谢力(化名)出租车而结识后,对谢谎称其系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帮助谢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并编造办卡需要缴纳手续费、卡费及送礼给领导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谢力0.78万元及中华香烟(硬盒)2条(经鉴定,共计价值为860元),经谢力介绍认识被害人谢蓉后,又以该理由骗取被害人谢蓉0.15万元。此外,被告人郑文对被害人谢蓉、陈莹(化名)谎称其认识体彩的老总,可以帮助办理彩票代售点,后编造收取彩票机费用、手续费、安装费及办理营业执照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谢蓉1.595万元、被害人陈莹1.89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办理信用卡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切勿轻易听信人言,以免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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