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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一"双性"精神病患者多次盗窃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16 10:03:30


    本网讯(吴丽云)  12月16日,福鼎法院宣判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法院还责令被告人吴杰(化名)退赔各车主的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同年4月间,被告人吴杰窜至本市桐城街道锦安路、桐山街道中山北路及江滨路等地,趁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停放在路边的8辆小车的车窗玻璃砸碎后,盗取车内财物共计人民币1125元,造成各车主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159元。

    另查明,因被告人吴杰户籍信息中性别为“女性”却呈现男性外貌特征,宁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后鉴定,被告人吴杰的染色体为XY。经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被告人吴杰在案发期及目前间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杰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其行为的能力,且应负刑事责任,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在实施8起盗窃过程中,其中6起盗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盗得财物,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杰采取破坏手段多次实施盗窃,应对车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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