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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医院药品价值近十万转卖获刑4年
发布时间:2013-12-16 11:23:56
本网讯(曾海燕) 男子因好逸务劳竟盗窃医院药库药品转卖来换钱花销。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2013年6月26日,被告人杨抚携带螺丝刀、液压钳来到遂川县人民医院,将药库窗户撬开后爬窗进入该医院药库,盗得静注人免疫球蛋白针、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针、重组人胰岛素等药品后转卖他人。经鉴定,上述被盗药品价值9858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但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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