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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谎称招人出国务工骗21万获刑5年半
发布时间:2013-12-16 11:45:43


    本网讯(兰有斌)  凭借自己有一段出国务工经历,四川游仙区村民庄云飞谎称受某项目部委托,招人去沙特阿拉伯务工,月薪超1万元。短短十几天时间,骗取江油市、三台县35名农民工签订“务工合同”。

    11月11日,四川江油市法院一审判决庄云飞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41岁的庄云飞是游仙区松垭镇一村民,小学文化。几年前,庄云飞到国外短暂打过工,回家后不少人向他打听出国务工的事,羡慕不已。庄云飞由此便动了歪心思。2011年5月上旬,庄云飞来到江油市,自称受某项目部委托,要招募一批工人到沙特阿拉伯修建国防大学。只要身体好有力气,保证月薪在1万元以上。不久,24名村民和他签订了劳务合同,其中22人缴纳保证金、护照代办费共计107800元。此外,庄云飞又声称到英国、沙特阿拉伯务工,在三台县骗取13人报名,收取保证金、护照代办费共计104000元。

    然而,到了约定出国时间,庄云飞却以各种理由不断推诿。这一推,就是半年多时间。2011年11月中旬,江油警方介入调查,认定庄云飞涉嫌诈骗,遂依法将其刑拘,后取保候审。2013年6月20日,庄云飞被依法逮捕。案发后,警方在庄云飞及其妻子处扣押赃款10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庄云飞给部分受害人退还了骗款。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庄云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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