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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躺公路被货车碾压致死 肇事者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16 14:04:02


    本网讯(储德水)  2013年12月10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徐培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害人周义系一精神病患者,经常无故冲马路上驶过汽车大喊大叫,有时朝着汽车奔跑撞汽车。2013年9月8日晚上7点,被告人徐培兴驾驶货车沿着上广公路行至朝阳路段时,碾压躺在路上的周义,致使周义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徐培兴驾车驶离现场。经交警认定,被告人徐培兴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当天晚上10点,被告人徐培兴到公安机关自首。2013年10月9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付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培兴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夜间驾驶机动车未降低行驶速度,发现前方道路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且事故发生后未停车保护现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被告人徐培兴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徐培兴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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