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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偷油又盗墓 原形毕露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2-17 09:18:09


    本网讯(丁静)  以偷油盗墓为生,妄图靠偷盗的本事“发大财”,结果辜负了好年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事先踩点伺机偷油

    2012年10月,被告人郭家延和李增化预谋盗窃输油管道中的原油,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货车,并将该车改装成油罐车以便运输原油。被告人李增化等人沿中石化鲁宁输油管道铺设路线事先踩点,最后选中泗洪县双沟镇草湾村境内输油管道伺机作案。2012年11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郭家延、李增化等人驾驶油罐车至泗洪县双沟镇草湾村中石化鲁宁输油管线503负150米处,以钻子钻管道焊接阀门的方式,利用管道内外压力差,将原油从输油管道内盗入油罐车中,共窃得原油12.84吨,后将该原油运回山东销赃。经鉴定,被盗原油价值78188.67元。

    2012年11月2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郭家延、李增化等人驾驶油罐车再次至上述地点,以相同的作案方式盗窃管道内原油。后因油罐车陷入泥中无法行驶,经放出部分原油后车辆仍无法驶出,被告人郭家延、李增化等人遂弃车逃跑,车内残余原油共计2.46吨。经鉴定,残余原油价值14980元。

    备好工具盗掘古墓葬

    2013年4月3日21时许,被告人李增化伙同车昌贤为牟取非法利益,携带镐头、铁锨、手电筒、组合式洛阳铲及不锈钢探针等作案工具驾车至山东省沂南县湖头镇宋家哨村南侧墓地,经探测发现一古代墓葬,遂采取挖洞入室的手段,对该墓葬进行盗掘。在挖掘到3米左右深处时,发现该墓葬内有一塑料勺柄,即怀疑该墓葬已被他人盗掘,遂放弃盗掘。次日22时许,被告人李增化等人驾车携带盗掘工具欲再次盗掘其他墓葬时,被查获。经鉴定,被盗掘古墓葬为汉代古墓葬,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系山东省临沂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郭家延、李增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增化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最后法庭判处被告人郭家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增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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