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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租客盗窃房东财物良心发现寄回证件被判刑
作者:邢东伟 胡娜 发布时间:2013-12-18 10:02:32
一名广东籍男子何某到五指山市游玩时,租住在王某在五指山市老干局的宿舍套房中。何某趁房东不在时盗窃其装有现金1300元以及装有黄金戒指、铂金项链、银行卡驾驶证、等物品的袋子潜逃,返回广东时良心发现将证件寄回。今天记者获悉,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查,2012年6月7日,何某到五指山市游玩,租住在王某在五指山市老干局的宿舍套房中。6月11日,何某趁王某外出,潜入王某设在该房内的办公室,用菜刀将该房内一个木柜中的抽屉撬开,盗取现金1300元以及装有三枚24K黄金戒指、二条铂金项链、一个黄金手链、八张银行卡、一本汽车驾驶证、一张出入证等物品的袋子,随后逃离五指山市。 何某逃离过程中,将盗得的现金1300元花完。当他到达广东省增城市老家后,他良心发现,用“何永红”的名字将盗得的八张银行卡、一本驾驶证、一张出入证通过快递寄还给了王某。其后,他在增城市一个金铺内,将三枚24K黄金戒指、一条黄金手链和二条铂金项链变卖,得款8500元,前往浙江省义务市旅游,挥霍一空。 经鉴定,何某盗窃现金1300元,盗窃物品价值8890元,合计盗窃数额10190元。案件判决钱,何某家属已代为退赔王某15000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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