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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涉黑案八被告获刑 曾在闹市大规模械斗
发布时间:2013-12-19 09:31:54


    本网讯(余文钦 刘堂明)  为争夺赌场控制权,以王笑源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在2011年间与其他犯罪团伙多次在武穴市闹市区组织大规模械斗,甚至直接对抗公安部门执法,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13年12月18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笑源、黄宋江、吴文君等8名涉黑犯罪团伙成员6年至25年有期徒刑,其中6人刑期超过10年,并视情节处以3万至60万元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这也是该院审结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王笑源以拜师收徒的形式,纠集黄宋江、吴文君等一批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逐渐发展为组织稳定、结构严密的涉黑犯罪集团,比较固定的成员近三十人。2011年,为了夺取武穴市城西地区的赌场控制权,王笑源先后纠集多人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等繁华地区持刀砍伤多人,并组织多人持刀、钢管等凶器在武穴市闹市区进行械斗,最多时参加械斗人员超过百人,甚至将公安部门出警的巡逻车辆砸坏。此外,王笑源犯罪团伙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行。据统计,王笑源犯罪团伙先后致1人重伤、6人轻伤、5人轻微伤,严重危害了武穴市的社会安定。

    法院认为,以王笑源为首的犯罪集团,组织稳定、分工明确,以赌场非法所得作为组织活动基础,并围绕赌场利益开展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王笑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骨干成员黄宋江、吴文君等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此外,王笑源等犯罪团伙成员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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