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海南一农场队长贪污土地承包租金3.45万元获刑
作者:邢东伟 鸿鹄 发布时间:2013-12-19 14:37:41
海南省临高县一农场生产队的队长利用其职务之便,利用在队里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租金之机,贪污租金3.45万元,案发后全部退回赃款。12月19日,法院以贪污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犯罪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经查,2005年临高县一农场生产队与陈某峰经村民代表一致讨论通过签订了一份租地《合同书》,王某勇并以农场大队代表和陈某峰在合同上签字。合同生效后大队村民代表王某其收取了三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4500元,用于村务开支。而后,陈某峰将两年的租金人民币3000元交给王某勇,王某勇收款后向陈某峰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勇并未将该款上缴,而是用于个人花销。承包合同即将到期,王某勇未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私自与陈某峰续签了《延长合同》。王某勇与陈某峰再签下承包期为5年的延长合同。 王某勇为了让陈某峰相信大队村民同意签订《延长合同》,便让大队村民王某在合同书上的村民代表处签字,并给了王某好处费人民币500元。王某勇向陈某峰收取了五年的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31500元,并向其出具收条,王某勇未将《延长合同》的全部土地租金上缴,而私自截留,占为已有,用于个人开销。案发后,王某勇已向检察机关退回全部赃款。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