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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因纠纷砍伤物业经理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2-20 09:27:22


    本网讯(兰靖阳)  现年28岁的汪力是一公司保安,曾两次因抢劫罪入狱,2013年2月又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日前,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罪。

    据检察院指控:2011年10月,常德一物业公司在本公司门口安装铁门,另一公司工作人员上楼受阻,该公司保安汪力逐邀集了四位同事,买了三把管杀一起将一楼铁门拆除。在拆除铁门过程中,物业公司经理带领公司工作人员下楼阻止,双方发生争吵。汪力用砍刀将物业公司经理右脸砍伤,并用鱼叉将其多处刺伤。该经理为保性命,向七里桥方向逃跑时被两人追赶,所幸此时有派出所的人赶来,两人坐出租车逃跑。最终,汪力在芦获山乡卫生院附近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汪力赔偿受害人3500元,并取得谅解。同时主动提供线索,抓获了另一起案件的嫌疑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汪力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主犯,且是累犯,本当重罚,但念在归案后有立功情节,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判外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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