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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报复玩起“仙人跳” 事后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12-20 09:34:39
本网讯(徐娟) 一女子将相亲对象的财物拿走后因不满对方将此事四处宣扬,心生报复纠集他人对相亲对象玩起“仙人跳”。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被告人陈青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3、4月份,被告人陈青经人介绍认识王海平,二人相亲过程中被告人陈青拿走了王海平的手机及1000元钱。之后,被告人陈青因不满王海平到处宣扬此事而心怀怨恨。2013年7月5日,被告人陈青接到王海平的电话约陈青到其入住的宾馆后,便产生报复念头并纠集肖华及另外两名男子商议报复王海平,随后,被告人陈青来到王海平所入住的宾馆房内,佯装欲与王发生性关系时,肖华等人破门而入,肖假称是被告人陈青的丈夫,对王海平威胁、殴打,逼迫王海平交付银行卡私了此事,肖华等人之后将卡内9000元取走,被告人陈青从中分得1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陈青在2013年7月7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被告人陈青退赃4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以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青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青案发后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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